三查一曝光|水果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芷江消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4-02-01 10:21:14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 编辑:许敏 |          浏览量:976

芷江融媒讯(通讯员 刘慧婷)近日,位于芷江镇东紫巷腾龙居的芷江果到湘水果店因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并逾期未改,被芷江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电器线路。

前期,大队监督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发现芷江果到湘水果店一楼顶棚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5037-2022第10.2.3条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同时,在后续到期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隐患逾期未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六条、《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使用一楼顶棚电器线路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各单位使用的电器线路要穿阻燃管进行保护,不要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以防止电器线路过热、短路而引发火灾。

责编: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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